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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农村建设撑起一片蓝天
 
2009年11月03日 15时25分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服务纪实

    承德是农业大市,辖八县三区,205个乡镇、2553个行政村;全市耕地面积503.84万亩,农业人口286.4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1.6%。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大笔涉农资金发放,给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持。同时,由于涉农资金发放量大、涉及环节多、管理部门多等原因,涉农职务犯罪也悄然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领域滋生蔓延。“如何贯彻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农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成为检察机关正在研究和实践的新课题。承德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把涉农检察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初显成效。

    贴近“三农”促和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承德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今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涉农检察工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及25条《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督导检察考核奖惩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指导全市涉农检察工作。《意见》上报市委后,市委书记杨汭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推动了这项工作在全市迅速展开。“检察机关做好涉农服务工作就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在作风上要深入农村一线,在措施上求实求细,在效果上要重点解决问题,让农民得到实惠、让农村步入文明进步,让农业步入科学发展之路”。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祥海深有感触地说。

    “没想到检察院能进村入户和我们面对面了解情况,为我们排忧解难,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广大农民是这样评价涉农检察工作的。结合学习实践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下乡,与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代表进行心贴心、面对面地交流,充分了解农村基层对检察工作的所思、所想、所盼,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方向。在深入基层调研期间,检察干警积极结交、帮扶困难群众,为农村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检察工作做到了农家院舍,温暖了群众的心坎。今年春季,平泉县检察院闫维奇检察长先后两次带领该院有关干警深入该县小寺沟镇仓子村调研,具体了解该村实际困难,帮助硬化道路及整修拦河坝工程,并提供帮扶资金3万余元。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组建67个农村检察工作队,开展多种形式的涉农检察宣传工作。市检察院以“优化三农服务,开展四项工作”为主题,重新编排了涉农检察文艺节目,以“检察文化大篷车”的形式深入乡镇和社区巡演32场,受到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各县区检察院采取在当地媒体开办了“涉农检察专栏”、组织涉农检察工作队“赶集宣传”、专门赠送书籍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已深入180个乡镇村宣传法制326次;隆化县检察院开办了“农村大讲堂”,分阶段、分专题定期组织院和部门负责人深入农村开展党的惠农政策、致富典例和法律常识巡讲,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亮剑”保稳定

    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开展农村整治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农犯罪嫌疑人84件126人,提起公诉77件134人,并协助市委对两起农村选举中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专案剖析;通过开展涉农专项立案监督,突出解决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征占地补偿款、民转刑等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的问题。今年4月,市检察院接到发现大量假冒“中字”牌长城玉米种子举报后,立即组成办案组进行调查,获取一定证据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使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防止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查处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极大地震慑了涉农犯罪。同时在工作中,我们能深刻地感受到群众对检察机关的需要,真切感受到执法为民的意义所在。”庞祥海检察长深情地说。

    “农村稳,则天下安”,处理好涉农信访,对于维护农村稳定有着重大的作用。检察机关按照公开、便民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涉农检察接访制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工作、办案子,畅通涉农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查办影响农村稳定的案件,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矛盾。滦平县检察院通过查处一起5人共同贪污8万余元的涉农犯罪案,有效化解了一起集体访。丰宁县检察院通过查处一名土地管理人员贪污居民建房耕地开垦费案件,并协助县国土资源局逐户核实将土地使用证发放到建房户手中,有效平息了数十名群众越级访。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基层涉检重信重访专项工作,共提供咨询1661人次,接待信访1213件次,平息上访81人次,确保了“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村”,大量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就地解决。

    惩防并举谋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涉农服务中,充分发挥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把侵害农民利益,侵吞扶贫、土地征用资金等腐败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相继立案查处了村委班子5人贪污征地款、村书记伙同村主任共同贪污村集体征山占地款和挪用“人畜饮水”扶贫款、5名村委会成员挪用征地补偿款390万元等一批典型案件;通过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矿、危害能源资源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27人。

    “高级检察官担任预防专员派驻制”是检察机关在涉农检察工作中探索出的新举措。据了解,全市已聘请36名资深高级检察官担任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专员,通过驻守的形式开展同步监督预防。其中,已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涉及到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派驻预防,对三个重大项目、5560余万元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预防调查,已立案查办4件涉农工程项目和3件“三年大变样”中的职务犯罪大案。

    涉农资金是党和政府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的政策扶持资金。为了更好地监督落实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市检察院部署了涉农资金专项调查活动。全市十一个县区检察院对三年来涉农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们调查的资金涉及农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及财政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等支农惠农资金等工程项目资金,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资金,救灾、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资金。”庞祥海检察长介绍。经调查发现,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投入重复、使用分散,部分涉农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挤占,部分乡村对国家投入的涉农资金不公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并发现这些问题大多发生在宣传、申报、资金发放等环节。据此,市检察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严把涉农资金“立项、拨付、管理、实施、验收”五道关口,加强了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兴隆、隆化检察院分别推行的“检察官担任村法治助理”、分区设立涉农检察工作站等动态与常态相结合的做法取得显著成效,并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打击犯罪只是一种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庞祥海检察长表示,在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检察救助制度,组织开展与弱势群体结对子帮扶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百姓情结。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机制和措施,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和亲民性,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让检察机关真正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保护神”! 江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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