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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朔失事热气球超范围飞行

  新华社桂林10月15日电(记者陈瑞华、蒋桂斌、郑天虹)广西阳朔热气球失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初步认为,失事热气球属超范围飞行。

  据了解,此热气球属于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一份《广西地区合法热气球登记表》,上面写明,东莞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在广西短期备案飞行。据了解,这个公司今年7月在阳朔获得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为使用热气球从事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飞行时间为今年7月10日—12月31日;飞行区域为:以阳朔县莲峰村N24°46′E11O°29′为中心,半径6公里范围内,真高200米以下。但此次失事热气球飞行直线距离、飞行高度都超过许可范围。

  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范吉来1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中国当地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事故采取的迅速行动表示满意,希望中国当地政府尽快查出事故原因,并尽早让死者遗体回归故里。

  10月14日6时30分,事故热气球从阳朔县红旗码头起飞,于7时30分左右飞到荔浦县马岭镇德安村山面屯上空,在降落过程中气瓶发生漏气燃烧失事,热气球上7人中4人死亡,3人轻伤,4名死者和1名伤者为荷兰籍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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