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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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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部分抢建房屋进行依法强拆

  本报讯 (通讯员高纪山、记者 李敏)8月27日,由城管、公安联合对大榛子沟和狮子沟200多平方米违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8月25日,市区大榛子沟棚户区拆迁改造范围内有部分居民进行违法抢建,严重影响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拆迁整治进程。市城管局依法对抢建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抢建的违法建筑。但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拒绝履行拆除义务。8月27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市城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对大榛子沟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随后对狮子沟荣基花园内违建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市城管局法制科科长宫信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建筑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确保“三年大变样”活动圆满完成。市“三年大变样”环境秩序组长张辉表示,他们将加大对城管执法的司法保障力度,对拒绝、阻碍强制拆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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