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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建勋)双桥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以“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为载体,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诉求,把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融入到司法调解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在执法办案中加强辩法析理,力求使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他们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8月12日上午10时许,四个人笑呵呵地走到了双桥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办公室,对调解中心主任宁静和书记员王春明说:“谢谢你们,多亏了你们对我们这起案子公正处理,才给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终于使我们多年的思想疙瘩解开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原来,承德市大老虎沟市政府家属楼居民沈某、魏某一家3人与张某是多年的邻居,沈某与魏某父亲均在市政处工作,平时因生活琐碎小事发生口角,引起两家矛盾越积越深。1月29日,魏某的儿媳沈某与张某雇佣的司机见面时发生争执,正巧被张某看到,张某和其司机2人将沈某和他的儿子打伤住院,经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不成,诉至双桥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撤诉。7月25日沈某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7000余元。双桥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接到此案后,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8月12日,经过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张某赔偿沈某1000元,沈某放弃了其他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