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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旅行社责任险开始实施
 
2010年01月07日 10时55分
 

——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飞机航班延误等风险首度被纳入旅游保障范围

本报记者 金宏

    从1月1日起,酝酿三年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全面启动,旅行社从此迈入“新责任险时代”。在新责任险中,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飞机航班延误等过去难以界定的风险首度被纳入旅游保障范围,每人最低赔偿限额从此前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新责任险的规定更细、理赔更易等特点,让现有旅行社责任险保障不全导致的“索赔难、理赔慢”局面得到彻底改善。

    为了使旅游业界及广大市民对新版旅行社责任险充分了解,记者特请承德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理赔工作有了“经纪人”

    全国性的统保和保险经纪公司介入都在全国是首次。以往的旅行社责任险的购买和理赔,都是实行旅行社向某一个保险公司投保的模式,赔付的条款和责任的认定均由保险公司负责,不利于旅行社为游客争取合法权益,而且全国各地赔付标准不一,也给旅责险跨区域赔偿造成了很大麻烦。统保示范项目比以往最大的进步是,旅行社直接找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代为购买责任险,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可代表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调制定有利于旅行社的保险产品,并帮助旅行社办理保险手续及理赔事项。此外还将成立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事故鉴定委员会”,充当“第三方”的角色,化解旅游事故纠纷。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纳入保险

    新版保险的责任范围更广,覆盖了中国公民境内和出境旅游目的地,游客、导游、领队也都在保障之内,解决了境外保障难的问题,使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的切身利益都可得到保护。在旅行社责任险统保中,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飞机航班延误等多项过去难以界定的风险首度被纳入旅游保障范围。以前责任险不含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而这两个方面的事故发生率占旅游业事故率的90%。新版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中,团队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如行李、衣物、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手表、手机等丢失或损坏,也将在保险范围之列,精神赔偿也被正式纳入保险范围,最高2万元。同时在基本险以外,新的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还专门设计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这意味着,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造成的损失可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同时,保障额度也有所提高,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为20万元人民币,保障额度还设置了20万元至80万元的8档限额供旅行社自由选择。

    千元内损失可立等获赔

    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正式实施后,如果旅游途中出现事故,游客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只要电话报案,对方将委派事故调解员迅速抵达现场。如果事故清晰,损失在1000元人民币(境外游500美元)以内,将由导游或领队先行当场赔付游客。如果损失较为严重,为该保险项目特设的事故鉴定委员会将介入,定损定责,承保的保险公司将无条件买单。这比起以前的通过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来定责,其理赔要快得多。

    但记者提醒广大市民,新的旅行社责任险统保虽然拓宽了赔偿范围并提高了保额,但旅行社责任险是以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障为主,如果是游客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则不属于其赔付范围。所以,游客在出游时,还是应综合考虑再进行投保,“双保险”更能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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