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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统一的个体户验照办法
 
2008年09月05日 10时51分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制定并颁布《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统一了个体户验照办法,并进一步改革和规范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办法共分13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记者3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过去,个体工商户验照是参照企业年检进行的,由各省份分别制定各自的验照办法。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刘俊臣表示,这次制定统一、单独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考虑到个体经营分散、灵活、简单的特点,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同时保证了全国执法尺度的统一。  近年来,我国个体经济发展迅速。到今年6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共登记个体工商户2759万户,从业人员5609万人,资本数额80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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