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承德县人民法院协助承德县监察局案外调处一起信访案件,使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相互谅解,达到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该案起因于1999年,承德县安匠乡为集资建房与承包方方某签订了一份建房协议,因协议签的较为简单,好多事项未能约定清楚,使实际施工与发包方的意向存在差距,因此工程款一直未能得以结算。集资建房的五户,有三户搬入后提出房屋质量有问题,只交付集资款的一半,其余的一直未予交付。方某多次找到乡政府结算工程款,因乡领导换届、合同与实际施工存在差距及集资户等原因使工程款一直未能彻底得到清结。因此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不在法院管辖范围内,于是方某聚集许多建筑工人准备上访。乡政府为平息此事,进行初步解决,集资方徐某和姜某对乡政府的处理不服,便写信向胡光远县长反映情况,胡县长批示由县监察局调处此事。县监察局几经调解未果,发现此案相当棘手,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发双方上访,于是找到县法院杨秀明院长,请求法院予以协助案外调解此事。
杨秀明院长得知此事后,从维护全县稳定大局着眼,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即责成民事审判一庭,指派资深法官协助县监察局调解此案。民一庭副庭长冯志宏接到任务后,迅速行动,认真查看材料,向县监察局详细了解情况后,并于8月7日7点多同县监察局一起驱车赶赴安匠乡协助进行调解工作。最初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冯法官并未因此而放弃,而是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一一给他们讲法律、释法理、摆情理。经过一天反复地工作,直至晚上10点多,双方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德县法院协助相关部门调处了一起信访案件,有效地消除了一起群体上访隐患,为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