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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公安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08年09月02日 11时12分
 

为失主追回全部损失款55500元

  本报讯 2008年7月15日,隆化镇居民罗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将一面写着“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隆化县公安局,对办案民警表示深深的谢意。并领回了全部损失款55500元。

  2008年7月1日9时许,受害人罗某到隆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痛哭失声,报案称其信用卡遗失,卡上的55500多元存款被人全部支走。当日县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根据罗某叙述,6月30日20时许,其在隆化镇农行自动取款机用信用卡取款后,将信用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7月1日早晨发现后,立即寻找已不知去向,经向银行查询,证实其卡内55500元现金已被人全部支取。办案民警从信用卡查起,同时对信用卡信息进行了分析,发现信用卡内的现金通过转账和柜台支取等方式分几次取走,遂到双桥区、承德县等地调取了嫌疑人支取现金时的监控录像,同时在案发地进行了深入排查走访。2008年7月7日,经侦查获取信息,隆化县章吉营乡农民王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三人上网通缉。2008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于某、赵某被抓获归案,7月12日王某被抓获。经讯问,三人如实供述了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钱款。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赵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到隆化镇一农行储蓄所的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了被受害人遗忘在取款机内的信用卡,经试验取得了信用卡的密码,并于7月1日先后到双桥区、承德县等地将卡内的55500元存款全部取出,三人平分后逃跑,直至被抓获。

  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已提请批准逮捕。

  (张励 由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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