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姗姗,记者丁佳)近日,双滦区双塔山工商分局12315投诉站成功调解一起车辆配件纠纷。
今年5月19日,一名消费者在某汽车配件店购买了汽车推力拉杆座2件,价格150元。可使用10天后,推力拉杆座损坏,同时致使车辆其它部位配件损坏。在协商赔偿过程中,双方未达成一致。双塔山工商分局12315投诉站接到投诉后,对此案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汽车配件店负责为消费者汽车更换新轮胎3条;该店负责支付修车的费用2000元;该店负责为车辆更新一个平衡轴;已经用于维修车辆的费用,由该店负责补偿,以上共计费用3.6万元。当初,汽车配件店只卖给了消费者150元的产品,却因一个小“拉杆座”引来了几万元的赔偿,这里也提醒经营者进货时一定要把好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