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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劳动合同法依法经营 我市众多单位负责人虚心“做学生”
 
2008年03月14日 15时35分
 

    本报讯 (通讯员张晶泽,记者永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每一个劳动者和经营者。3月9日,来自全市工矿企业、餐饮、服务、保险等行业的200余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齐聚一堂,接受法律专家关于该法的培训。

    此次培训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企业文化促进会共同举办,培训地设在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主办方特地从北京请来了北京弘信华安首席劳动关系顾问吴立宏先生授课,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一律免费。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法重要条文解读及新规定与现行规定的主要区别,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等内容。许多负责人表示,听了培训受益匪浅。

    对此有业界人士认为,众多经营者能够主动抽出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的学习,实在难能可贵。这说明我市众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大家都能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将会极大地促进我市经济实现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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